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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2021-03-09 17:58:51 作者:氣體探測器
在經(jīng)過4天4夜后,《港區(qū)國安法》實施8個月以來最大規(guī)模起訴及提堂的“反中亂港47人案”,已被押至5月31日再審,該案所有被告繼續(xù)收押。
其中,原本有15名被告保釋申請已被法官批準,但作為控方的香港特區(qū)政府律政司隨即提出應進行復核,僅僅不到10分鐘的時間,這15人按法律規(guī)定被再次收押。
此外,除撤銷保釋申請的戴耀廷外,剩下的31名被告中已有7人放棄了每8天向法官申請復核保釋的權利,其余24人則會繼續(xù)行使。
主審法官批準15人保釋申請,擔保金最高100萬
據(jù)港媒消息,4日晚上19時案件重新開庭,主審法官決定批準47名被告人中15人的保釋申請。他們需以現(xiàn)金3萬至100萬元保釋,且要有人事?lián)?,最高的人事?lián)=疬_100萬元。
同時,這15名被告不可以任何方式發(fā)表或轉載任何被視為危害國安的言論及行為;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xié)調香港各級選舉,但可進行投票。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lián)絡外國官員、議員等。另外,15名被告還被要求不得離開香港、要交出旅游證件以及BNO證件,且每周需到警署報到3至4次、每晚0時至早上7時要守宵禁令。
特區(qū)政府律政司立即申請復核,15人繼續(xù)收押
而在主審法官蘇惠德仍在交待保釋金及擔保人等內容時,代表控方的特區(qū)政府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當即表示,律政司引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H條,申請復核法官批準15名被告保釋的決定,要求繼續(xù)收押各被告。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H條
1,凡區(qū)域法院法官或裁判官準予任何人保釋,律政司司長可向法官申請復核區(qū)域法院法官或裁判官的決定。
……
9,不得就法官對根據(jù)本條提出的申請所作的決定提出上訴。
主審法官解釋,由于律政司司長申請復核批準保釋的決定,根據(jù)相關條例,一經(jīng)申請,主審法官應下令繼續(xù)收押這15名被告,并通知司法常務官在48小時將被告內帶到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席前。因此,該案所有被告繼續(xù)收押候審。此時,辯方律師要求控方證明是否由律政司司長本人直接授權,法官則于控方回應前先行表示,這不影響上述決定。
按照港媒描述,在不到10分鐘內劇情大反轉,法庭內外的被告及家屬心情猶如過山車,最后徒留一片失望。
31人保釋被拒,7人放棄每8天一次保釋復核申請
另外,根據(jù)《港區(qū)國安法》第42條有關申請保釋的規(guī)定,法官表示,包括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在內其余32名被告,均沒有充足理由讓法庭相信他們不會繼續(xù)實施危害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因此拒絕其保釋申請。
《港區(qū)國安法》第四十二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執(zhí)法、司法機關在適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現(xiàn)行法律有關羈押、審理期限等方面的規(guī)定時,應當確保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公正、及時辦理,有效防范、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xù)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準予保釋。
對此,除“占中三丑”之一的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因另案被撤銷保釋而放棄本案保釋申請外,其余31名被告中有7人(趙家賢、鐘錦麟、劉澤鋒、李嘉達、譚凱邦、劉穎匡及范國威)已放棄每8天向法官申請復核保釋,另24人則會繼續(xù)行使該權利。
蘇惠德再次提醒他們的代表律師,須于保釋復核當天早上9時半前向被告索取指示,屆時由于被告眾多,法庭將不會再因此押后案件。
散庭后多人表示身體不適被送醫(yī)
散庭后沒多久,原本已被批準保釋的被告林景楠、何啟明均表示身體不適,被送往伊利沙伯醫(yī)院治理。接著,保釋被拒的劉澤鋒也稱身體不適,被送醫(yī)。
據(jù)了解,該案被起訴的47人包括39男8女,年齡在23至64歲之間,包括戴耀廷以及胡志偉、林卓廷、楊岳橋等多名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他們被控一同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港府履行職能。
目前,案件已獲準押后至5月31日再審,以待警方繼續(xù)調查,及完成400多項電子及數(shù)字鑒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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